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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海县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23-04-10

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由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了《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就《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大连市长海生态环境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89882580。

 

附件:

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