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海洋发展局
2023-01-17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文件要求,现对《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航道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长海县海洋发展局提出书面材料,材料内容须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25号
邮 编:116599
电 话:0411-39378839
特此公示。
附件: 《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航道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航道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长海县海洋发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