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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长海县大长山岛北部海域无证浮筏的公告 (第八期)

长海县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11-24

按照《关于清理无证浮筏及其养殖物的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长海县大长山岛北部与普兰店、庄河市分界线毗邻海域的无证浮筏清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长海县大长山岛北部与普兰店、庄河市分界线毗邻海域清理范围内的无证浮筏养殖单位和个人,限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政府主动申报认领该海域内的无证浮筏(具体海域位置以测绘坐标数据为准)。逾期未申报认领的无证浮筏,将视为无主浮筏,于限期后进行强制拆除。

在清理范围内的养殖户请到所在村委会申报认领。

联系电话:39371168


附:本期公告清理范围坐标和示意图

 

 

             长海县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1月24日

关于清理长海县大长山岛北部海域无证浮筏的公告(第八期)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