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4-06
编号:(2021)长海第(088)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04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申请人:杨国梁
不动产坐落:大长山岛镇哈仙村谷家屯70号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5.08M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联系方式:3937391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