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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1)011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1-11

编号:(2021)长海第(01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10130)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申请人:孙梅丽

不动产坐落长海县小长山岛镇回龙村四道沟屯7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8.90M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

联系方式: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