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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进岛须知

长海县融媒体中心

2020-12-24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长海实际情况,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1224号起,对进岛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进岛人员需要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进行健康信息登记,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

2、如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或7日内做过核酸检测证明,需持《进岛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进港购票;进岛后要配合岛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要求,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居家隔离情况。
3、所有进岛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必须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主动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出现不适症状及时报告并到规定医疗单位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