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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我县开展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

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12-05


根据《大连市开展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设立的受理窗口提出补缴申请。

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养老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此项资料务必收集齐备,否则将影响办理补缴;

5.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的,需提交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6.为加快受理认定进度,可以一并提供相关安置材料,档案中的安置介绍信或自谋职业协议书,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政策咨询电话:39372100    39372877

受理窗口地址: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06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