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政办发〔2019〕23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办文书科

2019-07-05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长海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

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9〕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海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海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

安装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55号)和省、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速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安装使用,实现国家、省、市制定的不停车快捷收费目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加快推动我县ETC安装使用工作, 确保2019年底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各类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

1.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包括省市直属单位和相关单位下派各镇部门)的调查摸底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2.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县委办公室负责县委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3.组织国有企业(包括下属企业)公务车辆以及单位职工个人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县国资局负责)

4.组织各镇政府机关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以及社会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各镇政府负责)

5.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对客运车辆、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县交通运输局)

6.组织我县牌照常年在外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县公安局)

以上相关部门要制定ETC安装计划,7月10日前将摸底情况和安装计划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安装使用ETC

1.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县政府办公室、县国资局、各镇政府各自负责,7月底前完成)

2.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客运车辆、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县交通运输局负责,11月底前完成)

3.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国资局、各镇政府各自负责,11月底前完成)

4.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镇政府负责,12月底前完成)

5.组织我县牌照常年在外车辆安装使用ETC。(县公安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6.加大推广ETC应用场所,引导鼓励ETC在港口、客运站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镇政府负责,12月底前完成)

7.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县公安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推广ETC安装使用宣传工作和舆情监测等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县国资局负责推进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推广ETC安装使用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营运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

县公安局负责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组织我县牌照常年在外车辆安装使用ETC,负责拓展ETC服务功能。

各镇政府负责对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配合增加安装网点。深入社区、村和企业动员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农行、建行、邮储银行、工商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做好ETC发行安装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长海县ETC安装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总体工作进行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好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和进度表,加快工作推进,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精准分解发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ETC安装使用工作。

(二)强化督导,强力推进

要有序、快速推进ETC安装使用,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积极采取各种办法,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要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各部门考核中。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ETC安装使用工作情况统计和信息汇总,自7月11日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进度情况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联系人:牛少华,联系电话:39370106  13500751191。

为方便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建立了工作微信群。请各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加入后请将昵称修改为“单位+姓名”),7月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形成合力

各部门既要完成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又要相互配合,为整体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形成工作合力。县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对各部门联络员进行调查摸底培训;县公安局要积极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金融部门要主动开展团体用户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便携安装服务,并深入社区和村镇对社会车辆提供便捷免费安装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安装使用ETC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交通运输局要编制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安装使用ETC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和安装途径。要加强舆论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1.长海县ETC安装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长海县ETC工作群二维码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印发

    附件1:长海县ETC安装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附件2:长海县ETC工作群二维码.pdf


政策解读

https://www.dlch.gov.cn/details/index/tid/513973.html

文件下载:

长政办发〔2019〕23号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安装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