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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长海县国家机关和单位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县司法局

2022-09-07

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大连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17〕35号)和中共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转发《市委宣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的通知》(大依法治市委〔2022〕2)有关要求,制定2022年度长海县国家机关和单位责任清单如下:

一、共同普法责任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突出普法服务大局,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2022“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突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新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关法律法规,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断巩固疫情常态防控成果。

()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将其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宣传攻势,实现多全覆盖、无死角。

二、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

纪委监委机关

(一)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宣传《中国共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督促推动纪委监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习纳入全员培训重点内容,作为对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员、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必学课程。

(三)对表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推动工作规范、法治化、正规化,确保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按照党章求履行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

(四)通过“长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加大党纪法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培训,跟进转载中央媒体权解读文章,刊发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促进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营造良好氛围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老干部局)

(一)重点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二)突出广大干部及公务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及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基本知识考核测试,更新题库,对拟提任管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测试。

(三)认真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县委党校必修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四)依托大连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举办法治专题辅导。及时推送普法相关宣传信息,刊发县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经验做法,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党章等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抓好对党章和准则、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六)将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之中,着力推动党内法规落实落地。

(七)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宣传县直机关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八)面向局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全县广大离退休干部及老干部工作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等。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一)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依靠“学习强国”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三)加强公益普法宣传力度,指导长海融媒继续做好法治宣传,丰富普法栏目内容。统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落实我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若干措施》通知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三下乡”活动之中。

(五)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长海融媒及时刊转发中央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宣传稿件。

(六)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县网民互联网法律法规意识和基本防护技能。

(七)组织全县网信干部,及时参加中央网信办线上“网络法治讲堂”视频授课活动,提升全县网信干部依法治网能力。

(八)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局系统国家宪法日活动。

县委统战部

(一)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县委党校教育内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二)指导全县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宣讲活动,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日活动。适时举办培训班,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家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深入部分企业宣传民族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大连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落实。通过“侨法宣传月”、侨法宣传角、调研走访侨资企业、印制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侨法和涉侨知识,扩大侨法及相关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在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知侨、爱侨、护侨的社会氛围。

县委政法委

(一)统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结合执法司法不同环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普法力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反对邪教组织的方针政策。

(二)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依托宣传单、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平台,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三)在“法治长海”微信公众号开设“八五”普法相关话题,发布法治宣传新媒体作品。

县委编办

(一)面向全办党员干部、县机构编制部门,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的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深入学习。

(二)通过“学习强国”等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学法普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宣传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县信访局

(一)重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以及与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使群众知晓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依法处理结论的义务,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理念。

(二)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组织全县信访系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内容。

(三)通过在接访大厅张贴宣传标语、条幅,在县域内发放宣传手册,在村、社区制作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平台进行普法宣传,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进行权威法律解读。

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县档案局、县国安办)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国民保密教育,开展保密领域“八五”普法工作,深化保密“两识”教育。

(二)通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保密故事大家讲”主题讲述活动、保密宣传教育进机关(单位)活动、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层面的保密宣传教育,筑牢保密工作的坚固人民防线。

(三)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作用,推广保密工作和密码管理常识,宣传先进的经验做法。

(四)面向社会公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提高全社会的密码安全意识。探索举办密码宣传教育讲座等普法活动。

(五)面向各单位领导干部、档案专兼职人员、在职人员及社会公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六)围绕“6·9”国际档案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宣传解读和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七)积极关注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档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注重推荐、刊发各种题材的普法宣传材料,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工作。

(八)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辽宁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九)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专栏等传统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作用,运用短视频、音频、动漫、宣传片等形式发布国家安全知识讲解、主题文章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宣传。

县政府办公室

(一)通过长海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采用图表图解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误解误读。

县发展改革局

(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果转化法〉规定》《辽宁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辽宁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民用*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的出台,开展科技创新政策的阐释解读和宣传宣讲。

(二)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等培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突出服务过程普法,主要结合调研、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企业咨询等工作,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处罚等工作中以案释法,采取现场讲解、窗口答疑等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等进行普法。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县教育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督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积极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计划,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以5月份的职教宣传周和10月全民终身学习周为时间节点,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举办普通话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四)面向全县学生,通过网络宣传的方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具体措施,引导学生树立“国家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五)继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在受理行政许可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六)依托宣传板、显示屏、公众号、微博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县公安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文件,并通过“长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二)结合“110”宣传日、“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大力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交通安全等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规范性文件制定、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

(三)组织全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报送活动和“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史学习教育答题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六)持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和起草单位的指导。

(七)充分利用“法治长海”普法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法治专栏等普法矩阵开展普法宣传。

县财政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启动等时间节点,通过专题培训、预算工作管理服务等方式开展普法。利用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启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三)结合热点问题,不定期进行金融法规政策、金融工具应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法律知识和案例宣传。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领域的法规和制度的培训宣传。

(四)依托宣传板、显示屏、长海融媒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让服务对象知晓自身合法权益。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利用“3·30”全国统一咨询日、“5·15”政务公开日、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工作和根治欠薪行动,并进行线下政策解读。

(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日常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解答、人社日课等普法内容。

(四)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

(五)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托宣传板、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宣传法律法规,让服务对象知晓自身合法权益。

(六)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慈善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

(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普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沟通联系长海融媒对普法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县自然资源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土地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开展“4·22”地球日、“5·15”政务公开日、“6·8”全国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3·12”植树节、4月份防火宣传月、“爱鸟周”、“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品,制作宣传展板,布置宣传展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等。

(三)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法治教育。针对关键岗位,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系统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岗位的一线阵地作用,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深入讲解法律、大力宣传法律。

(四)强化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海洋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用海建设单位、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

(五)创新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依托微信公众号、宣传板、显示屏、长海融媒等媒介,时推送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和相关法律知识,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进行权威法律解读。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组织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建立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梳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开展系列宣传解读。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辽宁省绿色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辽宁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适时组织“6·16”安全宣传日、“9·18”防空警报鸣放日、“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执法检查工作中,面向受检单位大力宣传讲解人防法和相关人防政策法规。

(三)对燃气主管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条例》解读和宣传。

()依托微信公众号、宣传板、显示屏、长海融媒等媒介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等手机平让服务对象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普法工作要求,适时开展网络普法。

(五)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辽宁省公路条例》《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辽宁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辽宁省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六)利用“5·15”政务公开日、营商环境周、路政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大走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画册、设立展板、悬挂横幅、播放视频短片、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七)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不定期针对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宣传。

县农业农村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水文条例》《农田水利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农业部关于实施带鱼等15种重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管理规定的通告》《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在“3·22”世界水日、“3·22-3·28”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通过专题学习、发放传单、宣传画册、设立展板、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专题宣传口号、邀请媒体采访等方式深入社区、学校集中向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有关要求,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化解涉农纠纷等工作过程中向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定期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研讨等,开展相关普法培训。

(三)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舆论阵地,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不定期进行宪法、涉水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县文化和旅游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辽宁省旅游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在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等行政活动中适时增加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三)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线下活动展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四)在“8·8”全民健身日、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依托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平台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体育法治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体育典型案(事)例,及时进行权威法律解读。

县卫生健康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转变以处罚为核心的执法方式,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举办培训班、讲座。运用案例诠释法律法规等方式宣传法律常识,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

(三)利用爱国卫生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卫生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精神卫生日、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四)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推送卫生健康法治信息和典型案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医疗机构执业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防控意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重点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和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六进活动”,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退役军人保障法辅导读本》。组织学习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培训讲座录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应诉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参加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保障管理专题研讨班。

(三)组织年度军转干部集中培训,学习宣传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组织“9·30”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通过开展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

(四)利用合理的方式和平台挂载涵盖退役军人安置、抚恤优待、就业创业、荣誉激励等内容的微动漫宣传短片,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充分利用中华英烈网平台,积极推送辽宁籍烈士英名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

县应急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在6月安全生产月、12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在执法服务工作全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工作。

县审计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大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力度。

(二)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各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积极组织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新修订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的培训体系,大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活动。重点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传播审计法治理念,为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和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持续打造普法宣传阵地,提升审计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利用微博设置“法律法规专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发布有关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信息。借助审计进点、审计实施、意见交换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法规学习等宣传活动。

(五)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宣传活动。通过大连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署网络培训等平台,有针对性地系统学习法律法规。

县市场监管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经营场所、进街道乡村等线下“五进”方式,向目标群体免费发放宣传单等资料,帮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专家现场答疑解惑、开展咨询活动、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开展现场普法宣传。

(三)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律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防范普法活动。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校园食品安全负责人拟安排两次以上食品从业人员、供餐单位和学校强化对餐饮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培训。

(四)以案说法曝光典型案例。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市场监管方面法律知识,解读政策规定。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重点进行食品安全以案说法式宣传,强化相关单位及时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五)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政务公开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各界开展法律法规、识假辩假、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最新政策等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依托宣传板、显示屏、公众号、长海融媒等媒介开展普法宣传。

县统计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

(二)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广场普法宣传和送法入企活动,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利用深入企业调研及统计执法等活动开展统计普法。

(三)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利用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媒体平台推送统计法律知识,曝光典型案件,强化宣传教育生动性,提高宣传教育社会效果。

县营商局(县供销社)

(一)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营商环境法规。

(二)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开展条例宣传系列活动,10月份推动和支持各地区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12月份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两个条例常规化宣传活动。

(三)执法服务过程普法。抓好商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市场流通等国内外贸易的法律法规,提高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商务法律法规,做好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利用承办审批事项、接受电话询问、现场勘验检查等时机,向行政相对人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商务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四)在“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政务公开日、法规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以商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党建活动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交流研讨,组织开展普法培训、观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宣传片和商务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商务系统干部法治素养。

(五)组织播放条例培训网课,制作系列法规培训短视频,组织全县营商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开展线下宣传解读方式,在重点普法时间节点向企业群众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动画,针对新冠肺炎等社会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事)例,开设法治栏目,及时进行权威法律解读。

(六)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七)购置和发放法律书籍和学习资料。利用机关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县医保局

(一)面向全县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针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适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三)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例宣传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及时通过长海融媒等平台,宣传典型经验,曝光违法案例。

县人民法院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文件。

(二)突出重点对象精准普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侧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利用法院公众开放日、法官讲法治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推动和扩大优秀法官到当地学校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范围,积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公众开放日”等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涉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法律问题普法宣传,以驻企法律服务站为抓手,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律咨询和以案释法活动。

(三)开展基层法院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宣传。通过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特约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在人民法庭推行巡回审判方式,有针对性地选取继承、赡养、借贷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将庭审开到乡镇社区、开到田间地头,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四)开展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常态化宣传。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以及婚姻、借贷、房屋买卖、电信网络诈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开展广泛宣传,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

(五)深化网络释法智慧普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和网上法律咨询活动,加强诉讼全程法律释明;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形式,立足融媒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推进智慧普法网络普法,增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拓展融媒体舆论宣传阵地,做好“喜迎党的二十大”等主题宣传。加强与长海融媒沟通联络,讲好法院故事,发好法院声音。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扩大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在普法中的运用,综合运用图文、短视频、微信H5等新媒体方式,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传播产品,充分展现县人民法院的重大成果成就。

(七)提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和网上法律咨询等便捷司法服务,加强庭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增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县人民检察院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两高”司法解释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文件。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六一”儿童节前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学生、教师、家长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等进行参观,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未成年人愿听、爱听、积极参与,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三)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通过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与行政机关磋商、召开听证会、典型案例发布、举办检察官案例演说会等多种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全面推开公开听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与,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因案制宜开展上门听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主动进村到群众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简易听证,并吸收本地群众旁听,化解矛盾,达到以案释法、法治宣传作用。

(五)加强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管理,密切长海融媒的沟通联系,加强选题审核把关,把准政治方向,发挥检察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发布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县总工会

(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采取重要时间节点媒体广泛宣传、普法讲座与培训相结合、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全县职工参加线上法律知识竞答、工会宪法宣传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农民工公益法律宣传行动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利用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定期发布相关文稿和视频等开展普法宣传。

团县委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青少年暑假自护教育专项行动。以知识讲座、科普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对青少年学生安全防范知识进行普及,引导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法治社会的积极践行者。

(二)开展青少年暑假自护教育专项行动。向全县配发《未保法工作手册》,邀请律师专家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知识讲座、科普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开设“普法宣传”专栏,以服务青少年的成长发展需求为导向,用贴近青少年的形式宣传法治内容,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

县妇联

(一)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制作普法公益宣传片,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妇女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三)在三八维权周、“6·26”禁毒宣传日、“11·25”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咨询服务面对面宣传等方式重点普及法律法规。

县科协

(一)面向社会公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

(二)组织参加2022年全国科普日暨辽宁省第十一届科普日活动,面向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县红十字会

(一) “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面向社会群众重点宣传红十字会法。

(二) 面向红十字系统内干部,在干部培训班、业务培训班中加入红十字会法内容。

县工商联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会调解方面法律法规,配合宣传政法单位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政策、举措及成效。

(二)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开展有关普法载体活动,与相关政法单位开展联合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长海融媒等,积极宣传和转发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普法内容。

县残联

(一)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辽宁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在国际助残日、全国残疾人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三)利用微信公众号和长海融媒等开展普法宣传。

长海融媒

(一)深入学习与本行业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实务培训、警示教育、线上学习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与县司法局联合推出普法专栏,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全年持续更新普法类新闻。

县税务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依托微信公众号、宣传板、显示屏等媒介普法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自身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治税做贡献。

(三)通过长海融媒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宣传,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制作普法动漫、普法小视频、图解海报等进行普法宣传。

(四)利用税收宣传月开展税收法律法规解读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减税降费税收政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县气象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人工影响天气条例》《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着重对企业加强主体责任制宣传与落实。

(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适时在广场、社区、学校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材料、播放灾害防御视频、组织知识问答等,提高公众识别气象灾害风险的能力,增强气象灾害风险应对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充分利用气象科普基地,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气象法治宣传,同时发挥新媒体普法的带动作用,通过图文、动漫、微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推动形

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进一步扩大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

县邮政管理局

(一)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辽宁省邮政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决定》《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决定办法。

(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6”安全生产日、“10·9”世界邮政日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宣传板、显示屏、长海融媒等媒介进行普法宣传,让邮政快递企业、公众了解邮政行业法律法规。

(三)重点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企业树立法律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对公民通信权利的保护。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依托政府网站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

(二)细化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内容、责任部门、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普法,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县振兴发展大局,围绕大连“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任务,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民生事业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大连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大司发〔2016〕55号),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五)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辽法办发〔2020〕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大依法治市办〔2020〕9号),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统筹指导执法司法服务过程全面深入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强化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工作。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着力打造以案释法品牌栏目。

(七)创新普法方式。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构建全方位立体普法格局。注重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认可度。注重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