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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发〔2022〕11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府办文书科

2022-09-1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业经县政府十九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大连市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大连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大服办发〔2014〕198号)、《大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推进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不断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开放性、全球化、低成本、高效率经济活动,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新格局下的重要一环,是“社会稳定器”,是乡村振兴的新引擎。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中规模最大、表现最活跃、发展势头最好的新业态新动能,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海县作为辽宁省唯一海岛县、全国唯一海岛边境县和最大的海珍品增养殖基地、“辽南第一缕炊烟升起的地方”、最适合发展海岛旅游的区域,有其独特的发展优势和特点,得到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关注与支持。“十四五”时期,是长海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全面推进国际生态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长海县海洋生态文明提质期、产业创新升级提速期、海岛城镇功能提档期。在此背景下,以电子商务赋能产业、社会发展,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明确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保障措施,对于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为抓手,立足长海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抓住网络经济、直播经济、平台经济机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结合,坚持万众创新与大众创业共振,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并重,因地制宜、统筹落实,健全电子商务产业产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县域商贸体系,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不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打造全国海岛电商发展“标杆”,助力长海全面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长海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电商物流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产业集聚性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发展的各类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与渔业、旅游业加速融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重大突破,农村电商做深做实,网络零售持续引领消费增长。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引擎,成为带动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成为海岛居民致富创收的重要来源。

——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县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亿元,年均增速达20%以上;网络零售额突破5亿元,年均增速达10%以上。

——载体集聚效应明显。到2025年,长海县电商物流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园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入驻率达80%以上,打造全新式信息化电商物流综合体,同时也营建出一个具有地标性的旅游场所。

——主体培育取得成效。到2025年,全县至少引进1家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区域型总部,培育1家以上垂直型电商平台,培育1家以上销售额过亿的本土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电商交易平台网商数量达到100家以上。

——直播电商领先发展。到2025年,全县打造至少1处直播电商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1-2家全国知名直播电商平台企业,扶持2个及以上示范性MCN机构,孵化10个以上网红品牌,培训500名带货网红达人,拉动20亿元年产值。

——跨境电商突破发展。到2025年,全县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1亿元,全县出口企业中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开展业务的企业达到50%以上,建成1家以上海外仓。

——农村电商做深做实。到2025年,全县农村网络交易额突破2亿元,成熟打造10个电商示范村。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建立23个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7个电子商务社区服务站,实现行政村及城市社区服务站全覆盖。

——人才培训机制健全。到2025年,全县累计开展电子商务培训15次以上,累计培训1.5万人次以上。

四、主要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电子商务发展“1+4+4”战略,即建设1个中心(长海县电商物流园)、完善四大支撑体系(长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人才引育体系、电商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体系)、实施四大工程(长海县电商主体壮大工程、商产融合工程、直播电商与跨境电商培育工程、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工程),扎实推动长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和县域商贸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快长海县电商物流园及产业集群建设

加快推进长海县电商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全新式信息化电商物流综合体,使其成为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同时承担起地标性的旅游场所功能。以电商物流园为主要载体,以内聚外引为手段,吸纳分散在全县的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产业链相关企业入驻,加快推进全县电商产业集聚和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长海县电商物流园基本建成,园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入驻率达80%以上。

(二)完善长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以互联网为切入点,通过整合开发,搭建一座集技术信息、产品展示、商务洽谈、物流配送、安全认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器设在电商物流园。由长海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探索成立长海县电子商务协会,整合全县电子商务资源。加强电商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海城乡光纤全覆盖,公共热点区域免费WIFI覆盖,互联网基本普及,5G移动用户渗透率由目前的10.3%提高到73%。

(三)完善长海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规范和整合现有岛上的冷库市场,逐步淘汰资质不全、规模较小、效率低下的自用冷库。依托渔港,建设高标准、大容量、节能高效的综合性公共冷库,实现海产品从上岸起立即进入冷链仓储加工物流体系。推进陆岛交通码头和渔港的提升改造,一秒通关、两项服务、三类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不断优化海上航线,实现水陆无缝换乘。完善海上运输电子售票平台,网上售票占比在80%以上,人脸识别通关、自助电子发票、无感支付等智慧服务项目实现全覆盖。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将长海县电商物流园物流仓储综合区中的数字化仓储中心一层建设成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立23个村级物流服务站、7个社区物流服务站,实现行政村及城市社区服务站全覆盖打造。加强气象监测为海岛物流保驾护航。

(四)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引育体系建设

通过产学研合作,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加大高端专业人才引进、合作力度。研究制定紧缺人才的招引政策,在工作、生活中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来弥补人才缺口。实施电商人才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壮大电子商务实用人才和从业队伍。提升电商人才培训含金量,增强电商人才培训实效。积极参与或举办电商大会、论坛、沙龙、峰会等活动,搭建电商交流平台。

(五)完善长海电商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体系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对长海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保护。建立海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海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电子商务诚信信息监管平台,保障长海县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推广绿色包装,限制“过度包装”,形成从生产到使用再到分类回收处理的快递绿色包装治理闭环,引导绿色消费,打造绿色品牌,引领绿色电商发展。

(六)实施长海电商主体壮大工程

支持海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文旅等传统产业向电子商务转型,拓展销售渠道。发挥已有电子商务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依托电商物流园,采用“培训+孵化+培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群体、小微企业创业孵化。

(七)实施长海商产融合工程

以电商物流园为主要载体,吸引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经销企业及其他第三方服务业企业的聚集和落户,拓宽长海县海产品的发展空间,推动电子商务赋能渔业。鼓励本地海产品加工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政府搭建的物流园电商销售平台开展电商业务,择优重点培育一批本土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做大做强,优先推荐成效显著的电商应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推进休闲渔业资源、经营、活动、标准规范等和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引导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帆船运动比赛基地、海洋牧场、深水养殖工船等有条件的场所,积极探索休闲渔业电子商务新业态,围绕海产品养殖、捕捞、垂钓、加工、餐饮、观光、潜水、比赛、海洋科普、技术培训等不断开发电子商务、直播电商新品种,延伸钓具、钓饵、服装、船具等休闲渔业用品用具的电商产业,推动电子商务赋能休闲渔业。鼓励旅游景区利用物流园的平台功能提供线上票务、智慧导览、VR直播、智慧营销等服务,通过网红直播、电商直播等方式,增强风电观光、养殖工船观光体验、海岛观鸟、赶海、海钓、邮轮、游艇、帆船、沙滩浴场等旅游项目以及“网红打卡地”的观赏性和影响力,推动电子商务赋能文旅产业。

(八)实施长海直播电商与跨境电商培育工程

推进电商物流园直播电商试点基地认定工作,集聚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网红主播、直播电商服务商等上下游资源,打造极具海洋特色、海岛特色的直播电商基地。引导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在大连跨境电商综试区设立运营及集货中心,鼓励传统外贸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布局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加大对制造企业办理国际认证、商标注册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海产品跨境出口标准体系,实现跨境电商新突破。

(九)实施长海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工程

开展“长海海参”“长海鲍鱼”“长海虾夷扇贝”三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升级与打造,加强体现长海产地的公共品牌建设,实现产品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品控、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统一售后服务“七个统一”。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电子商务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调整成立长海县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县营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局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门工作职员,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日常工作。同时,发挥高校专家、第三方智库机构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出台《关于长海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电商主体、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品牌建设、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放大政策效应,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

(三)抓好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整理长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优秀创业事迹、优秀电商致富事迹等,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氛围。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宣传、行业高峰论坛、主题沙龙、抱团营销对接会等活动。充分借助新媒体,围绕全县特色海产品、美丽乡村、旅游景区、民俗风情等,加大宣传力度。

(四)深化统计信用

加强电子商务统计数据采集和监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工作,重点做好优势产品、优势领域的监测工作。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信息保护认证,指导电子商务企业树牢安全意识。加强对流量入口、宣传媒介、网红推广等的甄选,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研究多属性的安全认证技术, 充分发挥密码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企业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及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网上购物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能力建设,保障电子商务领域重要数据、个人信息的有序安全流动。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围绕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支付、物流仓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体系等重要环节的支撑配套建设。

(六)发挥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县工商联(总商会)的作用,探索成立电商行业协会,整合长海县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资源,发挥沟通政府、联系企业、行业自律、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协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政策解读:https://www.dlch.gov.cn/Details/index/tid/52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