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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2022)347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8-12

权利人尹明河、王春梅于2006217日购买尹德新宅基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过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未过户,并将原长集用(1988)字第021010023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9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尹明河、王春梅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屋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城岭村莲花沟西屯14

建筑面积:55.65M2

设计用途:住宅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

联系电话: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