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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2022)333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8-09

因权利徐士春拥有不动产权证辽(2021)长海县不动产权第10902772号,使用证遗失,现声明作废,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83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联系电话:39377509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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