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07-18
一、政策依据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财农〔2022〕537号)。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国营农场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三、补贴范围
全县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补贴标准
按照补贴面积、下拨资金测算,全县玉米、大豆、薯类补贴7.25元/亩。
五、补贴方式
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
六、申请流程
玉米、大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图
申请和公示
七、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审批表、公示表、报告
八、咨询电话
0411-39370285
九、受理单位
长海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十、办理时限
工作方案下发后,7月18日,完成补贴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0411-39370285
十二、办理时限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十三、监督单位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十四、举报电话
0411-39378808。
补贴结果
单位:元、亩、户
镇 | 系统实际 发放金额 | 玉米 | 大豆 |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 | 补贴户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 | 补贴户数 | ||
大长山岛镇 | 9136.96 | 1227.41 | 7.25 | 8898.72 | 1400 | 32.86 | 7.25 | 238.24 | 60 |
小长山岛镇 | 7896.19 | 1049.37 | 7.25 | 7607.93 | 1465 | 39.76 | 7.25 | 288.26 | 194 |
广鹿岛镇 | 27512.08 | 3633.81 | 7.25 | 26345.12 | 2606 | 160.96 | 7.25 | 1166.96 | 244 |
海洋岛镇 | 495.18 | 61.86 | 7.25 | 448.49 | 416 | 6.44 | 7.25 | 46.69 | 100 |
合计 | 45040.41 | 5972.45 | 7.25 | 43300.26 | 5887 | 240.02 | 7.25 | 1740.15 | 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