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07-12
一、政策依据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大财农〔2021〕531号)。
二、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对机动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范围
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县自行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包括以往年度结转资金)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补贴标准150.28元/亩,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五、补贴方式
镇财政所录入“一卡通”系统,并与县农商行进行核实相关信息。
六、申请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图
申请和公示
农民向村委会填写项目申请审批表,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时需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7天。有异议的要重新核对,无异议后,在项目申请审批表做出初审意见和签名、盖上公章,并叫农户在发放补贴资金农民签名册签名按指模。然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审批发和证明)、面积落实公示表和签名清册报送镇政府。 |
↓ 核实与审批 |
镇政府负责核实补贴面积,并将村委会上报的材料作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建立电子文档和制表汇总。镇政府要上报面积落实公示表、电子文档、汇总表、数据、正式文件给县农业农村局。 |
↓ 汇总和资金申请 |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 ,并将汇总信息报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并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 |
↓ 发放补贴资金 |
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的补贴面积,县财政局根据补贴面积,申请补贴资金,按确认的补贴标准及时划拨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
七、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审批表、公示表、报告
八、咨询电话
0411-39370285
九、受理单位
长海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十、办理时限
从申请、公示、面积核查、补贴资金,7月12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十一、联系方式
0411-39370285
十二、办理时限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十三、监督单位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十四、举报电话
0411-39378808
补贴结果
单位:元、亩、户
镇 | 户 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标准 | 系统实际发放金额 补贴金额 |
合 计 | 9508 | 9056.54 | 150.28 | |
大长山岛镇 | 2135 | 2253.07 | 150.28 | 338591.35 |
小长山岛镇 | 3204 | 1895.72 | 150.28 | 284888.06 |
广鹿岛镇 | 2718 | 4501.87 | 150.28 | 676541.35 |
海洋岛镇 | 1451 | 405.88 | 150.28 | 6099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