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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司法局调解信息

县司法局

2022-01-25

2022年1月4日上午,柳条村个体户村民赵恒来到司法所 ,司法所人员立即上前接待,在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赵恒表明了来意:赵恒本人是从事海参买卖的个体户,在2020年10月的一次买卖的过程中,葛珊,也就是本次调节的被申请人,从赵恒出购买了海参若干,但是至今尚欠21800元未付,且经过多次索要未果,现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司法所人员立刻着手进行案件处理,首先,对来访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了登记,并记录的他的电话号码,以备日后联系使用。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来访人员解释了相应的买卖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希望他们能够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待这一问题,运用国家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接着,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调节的方式对被申请人进行了电话调解,从法律的角度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将来走法律程序的话,也就是说,将来申请人到法院起诉的话,被申请人承担的赔偿还要更多,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约定1月5日给付5000元,余款1月30日前一笔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