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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

2021-11-22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到2022年底前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2019年预算开始逐步完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相结合工作机制,将预算绩效工作纳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县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县纳入绩效管理的预算部门55个,占全县预算部门的82.1%;年初预算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100万元以上)共29个,财政投入资金5770万元,占年初预算本级项目资金总量的41.8%。重点项目6个,财政投入资金2339万元,其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00万元;长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37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30万元;县城区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费389万元;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45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为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长海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实施方案》、《长海县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成立由绩效科牵头,其他业务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扎实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1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二是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三)积极推进项目绩效监控及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主要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在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绩效理念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一些部门认为资金使用只要合理合规就行,使用效益与己责任不大,因此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二)技术支撑尚显乏力。政府追求多元化的公共目标,很多内容难以量化,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很难设定,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综合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是当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难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对于运转保障类项目较多的单位,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二)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财政部门和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进单位的各项资金中,让资金达到最大化的利用。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予以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污水处理厂绩效评价报告.pdf

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