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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11-26

 

一、政策依据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大财农〔2021〕531 号)。

二、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 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 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范围

辖区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县自行结合补贴资金总量 ( 包括以往年度结转资金) 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补贴标准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五、补贴方式

镇财政所录入“一卡通”系统,并与县农商行进行核实相关信息。

六、申请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图

                            申请和公示

农民向村委会填写项目申请审批表,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 ,补贴资金发放时需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 ,公示时间不得少7天。有异议的要重新核对,无异议后,在项目申请审批表做出初审意见和签名、盖上公章,并叫农户在发放补贴资金农民签名册签名按指模。然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审批发和证明)、面积落实公示表和签名清册报送镇政府。

核实与审批

 

镇政府负责核实补贴面积,并将村委会上报的材料作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建立电子文档和制表汇总。镇政府要上报面积落实公示表、电子文档、汇总表、数据、正式文件给县农业农村局。

汇总和资金申清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 ,并将汇总信息报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并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

发放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局汇总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申请补贴资金,按县政府确认的补贴标准及时划拨补贴资金,从“   一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七、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审批表、公示表、报告

八、咨询电话

0411-39370285

九、受理单位

长海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十、办理时限

从申请、公示、面积核查、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十一、联系方式

0411-39370285

十二、办理时限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十三、监督单位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十四、举报电话

0411-39378808

 

补贴结果

               单位:元、亩、户

 

单位

户 数

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系统实际发放金额补贴金额

合 计

9731

15233.486

94.98

1446874.61

大长山岛镇

2121

2482.89

94.98

235823.9

小长山岛镇

3218

3438.608

94.98

326599.93

广鹿岛镇

2932

8905.896

94.98

845882

海洋岛镇

1460

406.092

94.98

385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