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11-26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3.《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
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
5.《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18〕220号)
6.《关于印发长海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8〕155号)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范围
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24小类、45个品目)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品 目 | 备 注 |
耕整地机械 | 耕地机械 |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 |
深松机 | |||
铧式犁 | |||
微耕机 | |||
整地机械 | 灭茬机 | ||
起垄机 | |||
圆盘耙 | |||
联合整地机 | |||
驱动耙 | |||
种植施肥机械 | 播种机械 | 穴播机 | |
免耕播种机 | |||
根茎作物播种机 | |||
栽植机械 | 水稻插秧机 | ||
育苗机械设备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 ||
施肥机械 | 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 ||
田间管理机械 | 植保机械 | 喷杆喷雾机 | |
中耕机械 | 田园管理机 | ||
收获机械 | 谷物收获机械 |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 |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 |||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 |||
玉米收获机械 |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 ||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 |||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 |||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品 目 | 备 注 |
收获机械 |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 青饲料收获机 | |
打(压)捆机 | |||
搂草机 | |||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 薯类收获机 | ||
花生收获机 | |||
收获后处理机械 | 干燥机械 | 谷物烘干机 | |
清选机械 | 粮食清选机 | ||
脱粒机械 | 玉米脱粒机 | ||
动力机械 | 拖拉机 |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 |
手扶拖拉机 | |||
畜牧机械 | 饲养机械 | 孵化机 | |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揉丝机 | ||
饲料混合机 | |||
颗粒饲料压制机 | |||
压块机 | |||
秸秆膨化机 | |||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果蔬加工机械 | 水果分级机 | |
剥壳(去皮)机械 | 花生脱壳机 | ||
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 废弃物处理设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平地机械 |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 |
其它机械 | 其它机械 |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执行辽宁省补贴标准,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五、申请程序
长海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 自主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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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到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议价购机。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机打),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 |
↓ 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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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含镇农机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或生产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卡(帐)号和关于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它材料,同时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 |
↓ 申请受理、机具核验、资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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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对购机者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按要求及时将购机者基本情况和补贴机具信息等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系统,并完成购机发票扫描录入程序。定时定点开展机具核验,进行资格确定。 |
↓ 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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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料、机具核验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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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资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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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编制补贴资金结算报告,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补贴资金结算报告,按季度将补贴资金通过卡(帐)号发放到户,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 |
六、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或生产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全额销售发票(机打)、卡(帐)号和关于其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七、咨询电话
0411-39370285
八、受理单位
长海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限
从申请、公示、核验、数据打包、数据转交县级财政部门,全部操作在62天内完成。
十、联系方式
0411-39370285
十一、补贴结果
2018年没有农户购买补贴机具,没有使用补贴资金。
2019年有1户农户购买补贴机具。购买联合整地机2台,使用国补资金0.3万元。
2020年有2户农户购买3台补贴机具,其中,旋耕机1台、轮式拖拉机2台,使用国补资3.49万元。
十二、受理事项
农机购置补贴。
十三、办理时限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十四、监督电话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3937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