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服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11-22

1.工伤认定申请

事项简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延长时限,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工伤调查报告》、劳动关系材料(企业、事业提供《劳动合同书》/机关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故人身份证、就医材料(门诊病志、住院病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办理方式:单位或受伤职工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在事项列表中输入“工伤认定申请”点击搜索,点击“工伤保险服务”,在子列表中第25项“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中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填报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企业登录“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企业客户端通过网上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时限:企业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审核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书。

结果送达: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起20日内通过邮寄或当面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业务部门(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06号华鹏大厦四楼421室)。

咨询查询途径:0411-39373718

监督投诉渠道:0411-39373718


2.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办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工伤职工本人邮储银行1类账户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现场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环海路106号三楼)

咨询联系电话:898842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办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火化收据原件、法定受益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法定受益人邮储银行Ⅰ类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现场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环海路106号三楼)

咨询联系电话:89884210

 

4.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办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火化收据原件、法定受益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法定受益人邮储银行Ⅰ类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有供养人的,需提供供养人供养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供养人身份证、户口本、邮储银行Ⅰ类账户 原件及复印件,《大连市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资格认定表》(未成年人不需此表)、无争议的:全部到场填写《领取工亡保险待遇声明》办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理,不需要到场);不能全部到场的,提供领取工亡待遇委托公证书原件办理。有争议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有医疗费的,需提供门诊收据、费用明细及门诊病志原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住院病志(含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特殊材料产地标签)原件、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申请单原件;《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现场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环海路106号三楼)

咨询联系电话:89884210

 

5.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结果送达:现场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环海路106号三楼)

咨询联系电话:8988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