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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2021)335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9-29

毕长文、王春荣房屋坐落于长海县小长山岛镇房身村南海屯建筑面积157.20㎡,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小私字第20010140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长集建(1989)字第021020431号2021年9月22日毕长文、王春荣与毕建、江秀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的一部分(长海县小长山岛镇房身村南海屯39号,建筑面积66.81㎡)卖给毕建、江秀珍,购房人毕建、江秀珍在本村无宅基地,属于本村村民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购买本村宅基地房屋条件。现毕建、江秀珍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27日前)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毕建、江秀珍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联系方式: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