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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连市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04-21

关于印发《大连市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民发〔2021〕68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各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大连市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连市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部门要解决好困难群众特别是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部署要求,根据《辽宁省民政系统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组织广大民政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走进千家万户,送政策、送温暖、传党恩、暖民心。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困难群众,依法重点做好困难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救助,推动解决政策外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强化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经费保障,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救助体系。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以解决城市困难群众问题为重点,实现精准救助。二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三是提高救助政策的便利性、时效性。四是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五是建立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六是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机制。七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二、方法措施

“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从2021年4月开始贯穿全年,并持续推进常态化落实,问需于民,了解民意,坚持边摸排、边梳理、边解决问题,把解决问题和政策创制贯穿始终。

(一)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

全市民政工作人员全面走进困难群众家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通过面对面与困难群众直接接触,走进困难群众心里,倾听困难群众心声,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家庭的心坎上。

一是沉下身子“走进群众”,广泛进行宣传解释。充分调动市、区(市、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四级民政工作力量,全面走进困难群众家庭,讲解政策、摸清底数、了解问题,面对面地宣传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现场解疑释惑,提高困难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帮助其树立勇于面对困难的信心。

二是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全面开展民情访查。各级民政部门全面参与,采取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社会救助工作现状和社情民意。市级民政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适时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各区市县救助工作动态;区(市、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访谈、问卷调查和各乡镇(街道)

参加的座谈会;乡镇(街道)级民政工作者负责访谈、调查问卷的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召开村(居)委会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三是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切实解决民困民忧。重点聚焦困难群体,深入了解困难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生活状况和切实需求,摆问题、找对策、解难题,秉承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真情真诚为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难题,让救助更加精准及时暖心。

(二)动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市、区(市、县)分级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走访摸排和问题解决情况。坚持边走访摸排、边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走访中发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巩固和增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对于涉及有关部门的救助需求,要及时转介,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并做好跟踪帮助;对于现有救助政策无法覆盖的困难问题,可通过帮扶等方式进行解决;建立市、区(市、县)两级协调办理机制,对于短时间内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于12月底前集中研究解决。

(三)探索建立以容错纠错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保障的“容缺受理+承诺制”社会救助申办模式

一是试点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社会救助申办模式。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救助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探索推行社会救助“容缺受理+承诺制”模式,研究制定“容缺受理+承诺制”实施范围及工作程序,对于社会救助申请家庭具备基本受理要件,暂时缺少可容缺材料的情形下,申请人只要在承诺时间内补齐材料,即可先行受理救助申请,从而提高救助工作效率。

二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为有效推进容缺受理办理模式,消除不敢“容”的顾虑,同时,减轻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思想包袱,积极与市纪检监察部门沟通,探索在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基层民政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为社会救助良性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三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为预防和惩戒在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虚假承诺、虚假证明等以欺骗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以及不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对申请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收入、财产进行调查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

(四)建立及时主动发现机制

一是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发挥社区治理服务网格作用,充分调动社区网格员“城市细胞”作用,及时动态掌握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同时加强对社区网格员社会救助领域知识的培训,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二是加强信息化预警监测。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困难群众预警监测,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三是探索开通民政服务热线。在现有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社会救助热线的同时,各区市县负责对外公布辖区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街道也应该做好各村(居)委会服务电话的公布。同时,方便市民咨询和办理相关民政业务,畅通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咨询渠道,实现全天24小时咨询服务,探索依托12345(12349)平台,向全体市民提供民政业务咨询服务。

(五)设立社会救助基金

采取财政引导性投入,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推动在市、区市县(先导区)分别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与市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对接,探索设立困难群众兜底帮扶项目,对政策覆盖不到的困难群众实施“发点球”式精准帮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兜底保障能力。

(六)优化救助审核确认程序

一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取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程序,稳步推进将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提升审核管理服务效率。

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核确认程序,进一步缩短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时限,取消社会救助审核阶段公示环节,仅在确认环节公示一次,对没有争议的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相关材料或者补齐经办人签字、盖章手续。

(七)修订完善社会救助政策

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政策内容,进一步扩大低收入家庭保障范围;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应保尽保成果。

(八)建立全市困难群众基础数据库

对全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信息,以及对于主动发现、退出低保特困的困难家庭以及通过信息共享采集重病重残、突发灾害等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整合,形成全市困难群众基础数据库。

(九)开展“福彩助学子·大学圆梦行动”

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坚持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使用原则,开展“福彩助学子·大学圆梦行动”,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顺利走入大学校门。

三、组织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民政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困难群众家庭,用政策排忧解难,用真情温暖民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民政局成立“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落实。各级民政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组织落实的第一责任,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访查摸排,把困难群众的需求找准找实,把问题解决到位。

(二)走进基层,转变作风。各级民政干部要走进千家万户,全面访查民情,树立为民情怀、增强实践体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和村(居)委会民政工作人员要全员参与,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群体、困难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进行一次全面入户走访,实现民政干部走访和困难家庭情况摸排“两个全覆盖”。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一阵风,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主流媒体加强对“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和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的广泛宣传,使困难群众家喻户晓,能够看得到、听得懂、有保障。要宣传民政干部在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迹,在民政系统营造学习先进、争作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帮助弱势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固本强基,提升能力。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等方式,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推动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民政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覆盖率,确保救助及时有效。

(五)加强调度,督促检查。根据市民政局“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调度、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民政局采取局领导包片、处室包区市县(先导区)的办法,不定期到各地进行明察暗访,通过走访困难群众家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导各地救助政策落实和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地区制发督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