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4-0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抵押权人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041
一般抵押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小区房产2号1层2号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