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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20-10-09

编制背景: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建立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包括落叶,下同)全面禁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现一处黑斑”和卫星遥感监测及无人机巡查“零火点”目标,全县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工作重点:

1.严控“两把火”,即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和严禁垃圾焚烧。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社区)、组四级工作网络,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保证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3、加强应急管理。各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整合和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出现火情时,人员、装备迅速到位,及时控制。

4、抓好综合利用。秸杆综合利用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镇和农业、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先进技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政策,努力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大力促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等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切实解决秸秆废弃、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文件:长政办发〔2020〕14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