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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269号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0-2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110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石曰勤 吴凤花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

房屋建筑面积:76.09M2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A434单元2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

联系方式: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