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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黄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19-09-30

《长海县黄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已印发实施。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方案》制定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长海县生态环境为核心,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坚决整治污染排放,全面规范海域开发管理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确保我县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海域海岛综合治理见到实效。贯彻落实《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辽政办〔2019〕15号)任务,根据《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要求,结合长海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三个方面,23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

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持续降低,海域开发利用秩序规范有序,海域综合治理与保护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环境风险与应急保障能力基本完善。渔业资源逐步恢复。到2020年,全县近岸海域稳定保持二类水体以上。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新增占用自然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减少。

陆源污染治理目标。完成对所有入海排污口的溯源排查,清理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海域污染治理目标。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严控围填海行为。健全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实现各环节高效运转、无缝对接。“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加强海上养殖生产结构调整,严防海水养殖污染。

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严格海洋生态保护措施落实,确保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比例不减少。加强岸线岸滩环境治理,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加强岸线岸滩、海湾滨海湿地整治修复。

海洋风险防控目标。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和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健全,超标排放监测体系基本建立,主要陆源入海污染物状况能够得到有效监控,海上溢油污染海洋环境联合响应机制和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共17项,包括“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和”环境风险防范行动“。

(三)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资金投入等6项。

长政办发〔2019〕36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黄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