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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长海县融媒体中心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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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县纪委转发市纪委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通知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清明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要带头贯彻市防控指挥部9号令要求,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扫;要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要带头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

监督举报电话:8988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