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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关于开展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督导检查工作的通告

长海县融媒体中心

2020-02-09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的通知》和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三合一”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县防控指挥部成立省30条落实督查组,开展对全县各镇、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检查,重点督导各镇防控指挥部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情况,以及各镇隔离留观点、各港口码头的留验站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各镇要按照工作制度要求,组建好督导检查组,深入镇村(社区),开展巡回督导,严防输入,严防扩散,严防输出。

各镇、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实施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的落实方案。对照省30条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落实。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启动巡回督导工作,对辖区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暗访调查等方式,及时反馈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各镇、各部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制度,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地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于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村(社区)和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严查严控措施30条,鼓励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监督。


长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