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2020-01-28
一、陆岛交通临时管控期间,货船的使用须经交通、公安、卫健三部门联审后报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方可运行。
二、渔船的使用须经村、镇及渔业发展局、公安局联审后报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
三、严禁各类船舶私自拉客,临时靠泊点严禁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四、加强港口、码头、渔港的管控,严格控制船只进出港。
五、公安、边防、渔监负责管控期间的海上巡逻检查。
六、各镇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港口、码头、渔港、临时靠泊点及各类船只的监管。
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交通管控工作予以监督,一旦发现各类船舶有私自拉客进岛行为,可以通过110指挥中心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89884414,89882641。
八、部队船舶的使用参照地方标准执行。
长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