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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宣讲培训会

县医疗保障局

2019-08-2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强化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8月22日,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会议室,县医疗保障局邀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监管部路方为部长,为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医保政策宣讲培训会。来自我县5个镇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8家药房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38人参加了培训。

路部长结合典型案例及日常监管工作经验,就2019年版的医保协议进行了深入解读,定点医疗机构如何严格遵循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医疗机构医师、药师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能有擅自降低入院标准或出院标准,降低参保人建床标准或放宽病种限定范围建床等违规行为。药店应该根据协议要求开展销售活动,加强医保药品代码维护,严格按照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刷卡销售,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并积极配合医疗保障机构开展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协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相关规定,医保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暂停支付、拒付费用、核减违规费用、暂停协议和解除协议等处理措施,涉嫌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政策宣讲培训会设置了长时间的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充分理解协议的宗旨和内涵。

县医保局局长和分管局长还结合我县“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切实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打破固有的惯性思维方式,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认识,对提升全县医药机构医保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医保基金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