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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长海县及县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县财政局

2019-06-27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取消、停征或免征和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规定,结合大连市“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大连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大财综〔2019〕416号)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2019年长海县及县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非税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国家、省已公布取消、停征或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继续征收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征收,一旦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执收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收入级次和《非税目录》规定的科目编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及电子缴款通知书,及时、足额上缴收入。

三、《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项目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其他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长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2019).xls

长海县非税项目表(2019).xls

长海县涉企收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