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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109)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6-04

编号:(2019)长海第(109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申请人:鞠世英

不动产坐落:长海县广鹿岛镇柳条村金海住宅小区43单元31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5.25M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9778696

公示单位: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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