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2019-04-08
长海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定情况公告
长司资公字〔2019〕2号
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大连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构公告如下:
行政执法机构: 长海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执法性质:委托执法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行政执法类别:行政处罚
办 公 地 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D园42号
办 公 电 话:89882860
负 责 人:林革
长海县司法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