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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我县正式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县市场监管局

2019-03-01

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各类市场主体的重要凭证,是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直接体现。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随着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调整相关内容,重新设计并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经我局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为此,长海县市场监管局加紧组织,精心策划,向上级局申领印制3000套新版营业执照,提前做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相关准备工作。3月1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对送达的新版营业执照完成了加盖印章等前期工作,并迅速送达至各市场监管3月1日当天,已办理新版营业执照5张

新版执照在尺寸和版式印制内容和打印内容上均发生了变化增加二维码功能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连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