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9-29
海域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2018年第8号
孙艳菊,因其保管不善,将国海证022101839号《海域使用权证书》遗失,现向我登记机构申请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长海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