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8-15
不动产首次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唐贵忠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地址:长海县小长山岛镇回龙村北亮屯49号
不动产单元号:210224200001JC00134F0001000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9778696
长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