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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发〔2018〕15号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办文书科

2018-04-1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通告》(大政发〔2017〕6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城区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整治餐厨垃圾违法排放、非法收运处置和“地沟油”回流餐桌为重点,以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为工作目标,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县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40%,完成组织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摸清单位底数、确定收运企业等工作,并组织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到2025年底,县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0%,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强收运能力建设,县城区收运车辆设备必须满足每日5吨的收运目标,实施收运车辆改造,确保车载计量和挂桶作业符合作业要求。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2.完成与收运处置企业签订协议工作,明确报价模式、投资运行成本及单价。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3.编制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规模化和分散就地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4.餐厨垃圾收运作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特许经营权结束后,在统一的质量标准、监管办法等框架下选定餐厨垃圾收运作业企业,确保有序衔接。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二)持续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5.对县城区产生餐厨垃圾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基本信息台账,对未纳入集中收运的单位和已纳入的单位分别登记,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完整。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

6.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出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存储、投放管理要求,确定垃圾收集容器及其存放场所,及时与特许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特许收运企业要按照收运作业方案,在协议时间和地点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并检查餐厨垃圾分类存放情况,及时上报不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集中收运或将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混合排放的单位信息。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7.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监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严格检查是否按规定填写、记录、报送工作台账,是否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分类排放,是否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合法收运企业集中收运。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8.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每月公示

(三)实施严厉的管控措施,强化环节监管

9.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餐厨垃圾产生源头管理,在实施许可中严格督导餐饮服务、加工、流通等单位配备餐厨垃圾储存容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配合城建部门落实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0.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县镇餐饮企业为重点,开展易腐垃圾源头处置,严格杜绝废油脂直接进入城市市政排水管网。

责任单位:县推进办、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1.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禽畜饲养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禽畜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林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12.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行为,严格查处不将餐厨垃圾和“地沟油”交由合法收运企业收运的行为和非法运输工具,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依法予以处罚;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3.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农林水务局、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4.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文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农林水务局、县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五)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工作考核

15.把“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内容列为城市管理达标考核重要指标。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6.实行严格的工作进展通报制度,重点时段实行每月、每周通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完成时限:每季度

(六)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7.及时拨付餐厨垃圾收运作业经费,确保收运作业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8.鼓励企业探索在餐饮企业厨房、餐厨垃圾存放场所等关键环节安装摄像装备,追溯废弃物流向。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七)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19.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八)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0.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危害性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1.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防止污染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辖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和“地沟油”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镇长负责制,参照县城区建立符合本镇实际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企业要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国土规划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筹备相关会议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本系统牵头协调作用,扎实推进。

(三)强化配合协作。餐厨垃圾管理和“地沟油”治理工作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各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行业基础资料,实现部门和行业信息共享。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落实人员和所需设施设备,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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