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
2015-02-16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对全县统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加强统战工作当好参谋。
(二)协助县委对统战成员实施政治领导,协调统一战线对象各方面关系;指导各级党的组织和有关统战团体的工作。
(三)负责县级人大、政协和有关团体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和司法机关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
(四)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抓好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工作。
(五)负责联系指导工商联等有关社会团体;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协调关系,提出建议。
(六)负责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督促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
(七)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八)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港、澳、台以及海外统战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为零。
第二部分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收支总预算61.7万元。
二、关于中共长海县委统战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4年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3.9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