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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海县审计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县审计局

2016-02-03

长海县审计局部门预算

(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海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三、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八、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   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长海县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结算。

5.县属国有企业、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的运行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长海县审计局

  

第二部分 长海县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长海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长海县审计局2016度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8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总计37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上调,相关社会福利及保障资金都有所增加。剔除上述因素后,审计局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计与2015年持平。

二、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7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万元,占90.7%;项目支出35万元,占9.3%。

四、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4万元,增长 39.7%。主要原因:今年基本工资标准上调,相关社会福利及保障资金都有所增加,与2015年度相比共增加10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12.1万元,医疗保障支出增加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4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后,审计局2016年度收、支总计与2015年持平。

五、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16年度支出3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且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4万元,增长39.7%。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3万元,占7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4万元,占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万元,占6.1%;住房保障支出20.1万元,占5.3%。

六、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公用经费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业材料费。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5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关于长海县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审计规模未增加,业务工作量与上年持平,所以三公经费预算也没有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7万元,比2015年增加87.1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标准上调,相应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审计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无支出总。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月26日,本部门共保有车辆2辆,为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