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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12-01

    落实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和分类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现低保标准为640元/人.月,截止11月末,为9972户次、共14375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815.6万元;落实灾民冬春救助款50万元,救助灾民738户,15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