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016-0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23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3日-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89884570
通讯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A园1号
邮 编:116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龙辉家俱店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小泡子村张家沟屯 | 魏春辉 | 大连市环境技术开发中心 | 本项目位于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小泡子村张家沟屯,利用自有房屋进行改建,建筑面积163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家具制造和理石加工,主要污染源为废水、噪声、固废。 | (一)本项目要采取有效噪声控制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本项目固体废物交由市政公司进行处理。 (三)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 (四)本项目应当服从乡镇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公示 期无 反馈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