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海县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长海县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县水路运输安全,根据省、市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要求,县政府决定开展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倡导“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理念,建设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确保遵纪守法企业利益不受损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落实水路运输港口企业、水运企业船舶所有人和所在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我县水路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水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杜绝非法营运行为。逐步建立以乡镇政府管理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管理机构执法监督为保障的水路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县水路运输安全、畅通、规范有序,遏制水上运输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我县从事水路运输的企业及其所属船舶;经营水路运输的港口(码头)客运站及自然港点;从事渔业捕捞、渔需物资运输的企业及其所属船舶,经营渔业生产装卸的港口(码头)及停泊点。重点整治渔港从事非法经营客、货运输行为;渔船、货船非法载客、载货及超载运输行为;“三无”船舶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四、具体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3月31日前)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本乡镇、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送长海县水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4月1日—4月15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水路运输的码头、渔港、自然港点逐一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港口(码头)经营情况;对从事客货运输企业、船舶进行调查登记,掌握企业经营资质、船舶状态,检查船舶各类证书是否齐全,查清非法经营船舶数量,特别是“三无”船舶情况。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1年4月16日—4月30日)
各乡镇政府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分析辖区内水路运输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相关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进行自查,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跟踪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5月1日—5月31日)
各乡镇政府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5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完善企业经营资质
从事水路运输的港口(码头)必须达到规定的港口经营资质要求,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码头必须办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水运企业要符合《大连沿海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办法》(大交发〔2001〕203号)和《大连沿海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大交岸发〔2003〕86号)要求的经营资质,获得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
(二)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各类码头客运设施、装卸设备及保安措施,不断提高港航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系数,进一步解决我县水运发展基础薄弱、科技含量低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三)加大港航监管力度
各乡镇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我县水路运输点多、线长、面广、客货港和渔港混杂作业,管理上存在盲区的状况,进一步明确码头设施功能,逐一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港航企业的违规违法运营行为,对未办理经营许可的港航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未经检验登记的“三无”船舶,海事部门要坚决予以停航。
(五)加强教育和培训
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整改与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结合起来,督促企业经营者及职工通过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港航企业经营者合法经营和诚实守信意识,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防止走过场。
(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开展综合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海事部门要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规范辖区内水路运输监督管理工作。港航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港航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核,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海洋渔业部门要配合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加大对非法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对监管中出现的严重违法、抗法行为给予警力支持。
(三)各港航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水路运输行业风险意识,切实负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长海县水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长海县水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 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光 县交通口岸局局长
成 员:李栋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崔玉玺 县交通口岸局副局长
杨永德 县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张 伟 县安监局副局长
薛 非 大连长海海事处处长
李 忠 大长山岛镇政府副镇长
刘运强 小长山乡政府副乡长
张起剑 广鹿乡政府副乡长
王忠强 獐子岛镇政府副镇长
刘运勤 海洋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口岸局,崔玉玺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988266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