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应急飞行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应急飞行救助工作方案
为规范协调使用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飞行队)救助直升机进行应急飞行救助的工作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对应急飞行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飞行队与县政府联合成立应急飞行救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飞行队队长和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飞行队飞行员和县交通口岸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公安局、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口岸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和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应急办、长海海事处和大连长海机场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县内下设救助值班室(设在县应急办,以下简称值班室,值班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担任)和救助保障组(以下简称保障组,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口岸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县交通口岸局和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以及大连长海机场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适用范围
(一)海上遇险(难)船舶的搜寻和人命救生;
(二)运送处置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和专业人员,以及处置所需轻型物资和设备;
(三)县委、县政府决定请求紧急飞行的其它情况。
三、工作职责
(一)值班室职责
1.负责传达领导小组、飞行队和县领导的指令和要求;
2.负责接收并向飞行队报告县内各有关单位使用飞行队救助直升机的请求;
3.做好救助值班记录;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保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县内各直升机起降场适航情况,做好维护工作,确保场地处于良好状态;
2.根据救助任务实际,组织开展保障工作,并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救助飞行任务的顺利实施;
3.做好县内救助飞行所需应急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
4.做好应急飞行救助工作记录和资料、材料整理,定期向飞行队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县内飞行救助保障队伍的组建与培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救助值班与救助程序
(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9887707,传真:89883223)。
(二)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后,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有关省市直属单位根据事件情况提出使用救助直升机的申请,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报请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同意后,报值班室。
(三)确需运送危重急症病人,病人所在地医院应立即报告县卫生人口计生局,由县卫生人口计生局组织研究提出救治方案和救治地点,并由局主要领导报请县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同意后,报值班室。
(四)提出使用救助直升机的申请时,申请单位应提供遇险(难)船舶的位置、船舶要素及遇险情况,需要救助人员的位置、数量、身体状况及受伤程度,遇险(难)船舶的联络方式等信息。
(五)值班室接到有关单位协调使用救助直升机进行飞行救助的申请后,立即向飞行队(值班电话:86856103,传真:86856102)提出申请,同时,立即将起飞时间、任务及目的地等信息通知县交通口岸局,并迅速协调县气象部门获取气象信息,反馈至飞行队。
(六)县交通口岸局接到值班室关于飞行任务有关情况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并组织目的地乡镇政府和大连长海机场有限公司做好飞行保障的准备工作,同时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衔接,确保救助直升机预计到达前30分钟内完成起降场相关保障准备。大连长海机场有限公司负责在应急飞行救助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飞行指挥和航空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在长海机场进行起降救助任务的相关航空运行保障和航行计划申请协调以及气象保障等工作。
(七)救助直升机完成任务返航后,所有保障人员方可撤离起降场。
(八)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飞行任务,值班室在接到飞行队通知后5分钟内报告相关县领导,并通知申请单位。
主题词:经济管理 应急管理△ 救灾 方案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县委办公室、县人
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40份)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