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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府办文书科

2011-01-19

长政办发〔201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长海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长海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34号),设立长海县教育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长海县教育局党委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加强校舍和学生安全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县规范教育相关规定,制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制定地方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教育体制运行机制。
      5.负责对县政府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对全县中等以下学校(含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监测各乡(镇)贯彻“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指导中小学固定资产和基建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和局属单位教育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审计。
      7.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统一的工资政策,保证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招生考试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长海县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学前和成人教育科、安全体育卫生科、督学行政科。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党委、工会、老干部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全县中小学干部培训;负责局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交际接待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史志编写、财务、后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的办复;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及统计。
      (二)人事科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奖惩;指导全县中小学工作人员考核及岗位设置;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规划全县基础教育结构,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制定基础教育、学校及教育质量的评估标准及教育教学基本文件,审批中小学用书;参与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协助督导部门开展教育督导评估。
     (四)学前和成人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县托幼教育发展规划及有关要求和规定;指导各级各类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及示范园的建设工作;审批开办托幼园所的申请,负责集体园所代办费的审批、办理;规划、指导幼师、保教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负责全县职业技术、成人教育的管理和教学工作及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指导农民实用技术推广和乡镇企业职工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村扫除青壮年文盲后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核准及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和审定以及违法办学情况的查处工作。
      (五)安全体育卫生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全县中小学安全和应急处理工作;拟定安全工作相关政策及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督学行政科
      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督学室文秘档案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数据的综合处理;负责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四、其他事项
      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设在长海县教育局。
      五、人员编制
      长海县教育局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行政编制2名。
      部门领导职数5名。其中正职2名(含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主任1名)、副职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长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长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长海县教育局(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附件:
 
长海县教育局(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序号
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领导职数
备注
小计
行政
工勤
部门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小计
正职
副职
总    计
22
21
1
5
2
3
6
 
部门领导
5
5
 
5
2
3
 
正职领导职数中含长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室督学室主任1名
1
办公室
5
4
1
 
 
 
1
 
2
人事科
3
3
 
 
 
 
1
 
3
基础教育科
4
4
 
 
 
 
1
 
4
学前和成人教育科
2
2
 
 
 
 
1
 
5
安全体育
卫生科
2
2
 
 
 
 
1
 
6
督学室
行政科
1
1
 
 
 
 
1
 
 
 
主题词:机构  编制 职能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40份)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