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0〕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长海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长海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海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34号),设立长海县司法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二)增加司法鉴定工作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组织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负责全县司法所建设和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中层干部有关事宜;负责司法行政会议议题征集及有关会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和审核文稿;督促、检查上级指示及本系统计划、决定的落实情况,协调系统内外工作;
负责拟定机关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工作;负责印信保管,文件收发、催办及清退、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办理和信访初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指导工作;负责文件、材料打印、缮印;负责人事、财务各类报表汇集上报工作。
2.基层工作科
负责县“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县司法鉴定所和各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县司法鉴定所和各法律服务所等组织机构的设立、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职称评定和行业年检注册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实施监督;受理社会和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监督和指导乡镇司法工作,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民调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3.法制宣传科(公律科)
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所等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所等组织机构的设立、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职称评定和行业年检注册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市场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实施监督;受理社会和群众对公证员、律师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拟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监督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和指导法律常识学习教育工作,抓好各层级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以及办证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撰写调研文章;承担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典型总结工作;承担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计划、总结和指导工作;负责调研和政务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4.社区矫正科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考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监督和指导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和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依次为大长山司法所、小长山司法所、广鹿司法所、獐子司法所和海洋司法所。主要职责为: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2.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7.代表乡镇政府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
县司法局司法专项编制20名。
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2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内设机构4名、派出机构5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长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长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长海县司法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附件:
长海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序号 | 内设机构 | 人员编制 | 领导职数 | 备注 |
小计 | 行政 | 工勤 | 部门领导职数 | 内设机构 领导职数 | |
小计 | 正职 | 副职 | | |
总 计 | 20 | 20 | | 3 | 1 | 2 | 9 | |
部门领导 | 3 | 3 | | 3 | 1 | 2 | | |
1 | 办公室 | 2 | 2 | | | | | 1 | |
2 | 基层工作科 | 2 | 2 | | | | | 1 | |
3 | 法制宣传科 (公律科) | 1 | 1 | | | | | 1 | |
4 | 社区矫正科 | 2 | 2 | | | | | 1 | |
5 | 大长山司法所 | 2 | 2 | | | | | 1 | |
6 | 小长山司法所 | 2 | 2 | | | | | 1 | |
7 | 广鹿司法所 | 2 | 2 | | | | | 1 | |
8 | 獐子司法所 | 2 | 2 | | | | | 1 | |
9 | 海洋司法所 | 2 | 2 | | | | | 1 | |
主题词:机构 编制 职能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共印40份)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