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0〕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海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史 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春华 县人社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 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淑娟 县法院副院长
王向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 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运舰 县人社民政局副局长
姜吉林 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 建 县商务局副局长
蔡家建 县地税局副局长
罗 静 县工商局纪委书记
赵 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林 杰 县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民政局,潘运舰兼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 工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共印40份)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