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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审计局开展“7.16”火灾污染海域清理补偿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

县审计局

2010-08-31

 

      根据市政府《关于海上清污渔船民补偿工作会议纪要》(2010年第57号)和市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7.16”火灾污染海域清理补偿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长海县审计局于2010年8月16日起对“7.16”火灾长海县海域污染、组织清理及补偿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工作。

      为确保审计任务高质量全面完成,长海县审计局主要领导亲自督办,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审计组,主管领导亲自参与,制定了周密详尽的审计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审计工作。本次审计紧密结合长海县海域污染情况和清理防控工作实际,以确保补偿资金和物资分配发放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推进市政府海上清污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为目标,以补偿资金和物质是否专款专用拨付是否及时以及给付兑现的真实性为重点内容,审计工作得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进展顺利。

      截至目前,审计已完成对清污工作量和各单位(乡镇)防控巡视船只巡航航次等认定工作,并将阶段性审计结果上报市局。至审计时大连市财政局共拨入我县海域清污专项资金290万元,相关部门正在按照补偿资金的发放原则,组织实施补偿资金的发放兑现工作,审计组将进一步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