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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工管理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獐子岛镇人民政府

2009-07-01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獐子岛镇政府成立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为《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镇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以及社会保险等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今年上半年,全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用工行为不断规范。坚持企业用工申报审批制度。严把企业用工关,有效控制私招乱拉行为。镇政府出台《獐子岛镇指导就业实施办法》,搭建就业平台,为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岗位,协调和指导用人单位安置就业,优先安排和重点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管理方法不断创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象主要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为此,獐子岛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在提高企业法人的监督管理方法上下功夫。通过举办企业法人管理层面的学习活动,增强管理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程度,提高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力度。

      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有力的保障和推进作用。通过规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期,结案5期,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