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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用海 合作共赢

獐子岛镇人民政府

2009-04-28

      实现和谐用海,是獐子岛镇整合海域资源,达到獐子岛渔业的海水增养殖业与沿岸捕捞生产有机结合、共同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
 
      獐子岛镇和谐用海工作自2006年12月1日启动以来,在镇党委政府、集团公司、“渔民组合”以及广大渔民和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组织建设、制度完善、生产管理、沟通协调、海区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海上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生产秩序和谐稳定,海洋资源得到有效共享,实现了公司利益和沿岸渔民收益的双赢。
 
      长期以来,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海洋牧场”战略,合理开发和使用国家确权海域,利用和保护海洋自然资源进程中,不断引进新品种,大规模进行海珍品人工增殖。公司目前拥有确权海域达110余万亩,为振兴长海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海洋资源的日益枯竭,部分个体沿岸捕捞渔民经常利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进入獐子岛渔业确权海域偷捕虾夷扇贝、海螺等海珍品,使公司利益受到蚕食。
 
      为了合理、有效整合海域资源,使獐子岛渔业的海水增养殖业与沿岸捕捞生产有机结合、和谐发展,镇党委政府把保障和谐用海纳入构建和谐社会和富民强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镇领导及集团公司高管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扩大开放海区。经过多方面努力和充分论证,獐子岛镇于2006年12月1日出台了《关于合作开发獐子岛渔业确权海域海洋资源实施办法》。至此,全镇个体沿岸捕捞渔民们,再也不用风里来浪里去地奔波、违规捕捞,大家可以编队、编组,有序驶入指定的生产海域从事捕捞作业。
 
      为了维护海域生产秩序, 2008年1月,獐子岛渔业、渔民协会和社区、村共同牵头,本着“高度自治,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在各个社区、村成立了沿岸捕捞“渔民组合”,成立了由居委会主任、獐子岛渔业安全总监、渔民协会会长为组长的社区沿岸渔民组合领导小组,并根据獐子岛渔业确权海域的管理规定,结合“渔民组合”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渔民组合规章制度》。各“渔民组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总结工作,征求意见,及时解决海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海上生产的和谐稳定。  
 
      目前,獐子岛镇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渔民组合”,在公司注册的个体船只达340条。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獐子岛渔业对确权的海域进行划区轮流、编组生产,并依据产品种类和生产季节的不同,编定统一的出海、回港及作业时间表,合理开发和规划各组合成员在公司确权海域的生产区域,为增加个体渔民收益提供了保障。据了解,仅2008年,獐子岛镇各“渔民组合”,海螺生产产量达到443吨,单船最高产量近8吨,平均单船日产量为25.65公斤。
 
      在日常生产中,为了积极解决渔民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区域划分、作业时间、产品收购、故障排除、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集团公司积极与社区协调沟通,不定期地召开现场会,及时解决个体渔民生产与管理中的困难,同时作好安全生产及相关政策宣传。对违规作业船只,通过“渔民组合”,以集体表决的方式进行处理,有效地制止了违规行为。每次天气变化前,集团公司安全部门都能够积极与社区、村沟通,做好防风、防风暴潮工作,并及时用公司吊车将个体船只无偿吊移到岸上。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为了满足海岛群众赶海需要,镇里还重新划定了岸上开放区域,每个月4次放海,有效解决了群众赶海难题。目前,全镇没有发生偷捕海珍品案件,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的意识逐步增强,赶海区秩序良好。
 
      和谐用海相关政策的实施,为獐子岛镇个体与集体经济的共同发展、互惠共赢提供了发展平台,有效化解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广大沿岸渔船民在和谐用海领导小组及“渔民组合”的带领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制约、高度自治”的原则,在公司确权的海域内依法、有序生产,真正实现了“和谐用海,和谐生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实现了公司利益与个体沿岸渔民经济收益的双赢。